各教学单位、继教学院、国际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和省学位办的相关通知要求,为把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论文质量关与高效上传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来华留学等(附件1,名单将于8月26日公布)。
二、工作要求
本次论文抽检的上传工作由教务处统筹负责,论文质量把关由继教学院、国际学院和各教学单位负责。继教学院负责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学院负责来华留学、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本学院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毕业论文审核、统计、报送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与招生计划、审核评估整改等学校重点工作联动挂钩。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各学院要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班开展论文审查工作,要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加强领导和保障,明确分工和职责,按要求全面完成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同时将具体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2.理清数据,专人负责。各学院教学院长具体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抽检报送相关工作,认真核对抽检名单与毕业生名单是否一致(附件4,毕业生名单将于8月26日公布)、查漏补缺,要应报尽报;对抽检清单中的学生论文,要应查尽查,通过率必须达100%。
3.压实责任,确保质量。实施指导教师论文质量把关第一负责制,指导老师要对所指导的论文进行再审核、再把关,确保论文的选题与专业相符合,论文格式规范、论文的逻辑构建与学术给力较高。对学院和指导教师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上传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工作流程
1.指导教师自查阶段(8月31日前)
各指导教师对自己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再次审阅,论文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修改完善,确保送检的论文为最终定稿且通过知网平台的查重,查重率不高于30%;对于论文终稿与检测定稿不一致或疑是存在问题的,要再次进行查重检测;对于质量不佳的论文(尤其是分数低于75分)进行重点审定和修改。确保无误后,将论文清单和论文电子档交各系或教研室汇总。如有问题,可由各学院教学办汇总,向学校开通权限再次查重。论文电子档提交要求见附件2
2.系(室)审核阶段(9月1日-7日)
各系或教研室对指导教师提交的毕业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学院教学办提交汇总表和毕业论文电子档。鼓励各系或教研室自行开展随机抽检工作(如每位指导教师抽检1-2篇论文);
3.学院审核阶段(9月8日-12日)
各学院汇总各系或教研室提交的论文和清单,审核确认无误后,请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分别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将毕业论文电子版发给相关主管部门;
4.主管部门审核阶段(9月13日-20日)
各主管部门汇总、核对、审核、抽检,确认无误后,将汇总表(即附件1)和毕业论文电子档集中报教务处实践科;
5.数据报送阶段(9月21日-28日)
教务处实践科将通过系统向教育部提交论文材料。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各学院在推进论文抽检工作的同时,需积极组织开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应报尽报的原则,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同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
1.按照学位中心通知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包括第一指导教师及第二指导教师等)均需作为专家参加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对于不能参加的教师,学院应提交正式说明材料。
2.学校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3.各学院将评审专家信息表(新增及更新)资料(见附件3)于9月2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
五、省级论文抽检开展形式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六、结果反馈与使用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将进行如下反馈和使用。
1.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级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2.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3.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4.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5.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 2022/2023学年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一览表
附件2 论文电子档提交要求
附件3 评审专家信息表(新增及更新)
附件4 毕业生名单(2022年9月-2023年8月)
教务处
2023年8月19日
附件2 论文电子档提交要求
依据教育部上报材料要求,需提交以下三份材料:
(1)论文内容一套(必要项,含封面、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直接参考我校归档要求合成一份文件),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名为“2223_42_10500_专业代码_学号_BS/LW.pdf”(专业代码参照附件1中的专业代码,毕业设计为BS,毕业论文为LW);
(2)其他材料一个(非必要项,主要是工程或艺术设计图纸附图、程序代码等,形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格式为ZIP,建议大小不超过2GB,文件名为“2223_42_10500_专业代码_学号_CL.zip”;
(3)查重报告一份(必要项,论文检测系统出具的查重报告),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名为“2223_42_10500_专业代码_学号_CCBG.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