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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本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科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9-20 点击量:

各位同学

本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在即为确保大家顺利完成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方式

单独编排重修教学班与插班学习相结合。

二、报名对象

1.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所修读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或课程考核合格但仍希望通过学习提高成绩者

2.在最长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6年,五年制7年,二年制专升本为3年)内结业离校学生:所修读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或课程考核合格但仍希望通过学习提高成绩者

3.2023届毕业离校学生(获得毕业资格但因学分绩点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课程考核合格但仍希望通过学习提高成绩者。

4.补修报名:因学籍异动导致的现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未修者。

、报名程序

1.报名确认(9月21日(周四)上午10:00至9月25日(周一)上午10:00

学生登录教学系统https://hbut.jw.chaoxing.com/admin报名确认

在校生:为使学生更合理有效地学习,本次重修报名涉及所有公共课程及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专业课程。所报名课程未达到开班人数且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相应学期再予以安排。

符合报名对象第2、3点的学生重修课程报名不受学期限制

具体报名步骤见附件1《学生端重修报名操作手册》

2.插班学习确认927上午10:009月29上午10:00)

对于报名确认阶段没有达到重修单独开班人数的课程将安排插班学习,请学生于927上午10:009月29上午10:00在报名系统中进行选择插班学习的课堂,插班选择课堂的步骤见附件2《学生插班重修选课操作手册》。选定课堂后须尽早直接进课堂学习,并主动报告任课教师。

3.报名缴费(预计为101015:0010月1515:00,以实际公布为准)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财务处收费平台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不得参加课程重修,报名缴费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四、其他说明

若因培养方案变更,重修课程不再开设,请将确认替代的课程填入《湖北工业大学重修课程替代申请表》(见附件3交开课学院审核,申请选择跨专业同类课程或同专业相近课程;因培养方案变更或学院批准的特殊情况,可由学生申请,以学院为单位,采取“辅导+自修”的形式学习,并报教务处备案

重修班级教学需与正常教学一致。若重修课程与正常授课课程在上课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学生应尽量调换重修课程,若确实无法调整的,可在下一学年再申请重修。个别学生申请免听部分重修课程,须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报开课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否则学生不能获得该课程重修考核资格。

附件: 1、《学生重修(含补修)报名步骤及插班学习操作手册》

      2、《湖北工业大学重修课程替代申请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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